最高奖20万元!南京征集涉黑涉恶犯罪线索
12月6日下午,南京市委市政府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,通报了南京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体情况、专项斗争中依法严惩方面情况,并就《南京市涉黑涉恶犯罪线索有奖举报评审办法》进行了解读。
资料图。南京日报全媒体记者崔晓摄
南京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期间,南京市公安机关积极发挥职能,坚持从南京实际和人民群众反映出发,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、行业、领域,把打击锋芒对准群众反映最为强烈的黑恶势力犯罪,围绕打击整治“黄赌毒”“套路贷”“软暴力讨债”“小区沙霸、水泥霸”等涉黑涉恶犯罪,先后组织开展了四轮扫黑除恶集中打击行动。11月7日晚,在南京第四轮扫黑除恶集中打击行动中,共出动500余名警力,分赴50余个抓捕点,成功抓获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人员150余人,打掉各类犯罪团伙17个。截止目前,南京侦办涉黑组织案件数、恶势力犯罪团伙数等指标均位居全省前列,取得了明显阶段性成效。
南京始终高度重视涉黑恶线索摸排工作,前期对外公布了举报电话、QQ、微信及邮箱,鼓励广大市民积极提供涉黑涉恶犯罪的线索。为了进一步调动广大市民的积极性,11月27日,制定下发了《南京市涉黑涉恶犯罪线索有奖举报评审办法》,对涉黑涉恶线索实行有奖举报。
该办法在中央10个重点打击方面基础上,将受理举报线索范围扩充至23项。根据举报线索发挥的作用,区分7种情形设定了不同奖励金额,并将最高奖励金额从5万元提高至20万元。
涉黑涉恶犯罪线索有奖举报范围和奖励标准
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、国务院《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》要求,进一步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,调动社会公众参与专项斗争的积极性,广泛收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,根据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精神,经南京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研究决定,在专项斗争期间,实行涉黑涉恶犯罪线索有奖举报制度。
征集线索范围
专项斗争期间,南京市扫黑办和各区扫黑办向社会公布电话、邮箱、QQ等举报方式,向群众广泛征集以下涉黑涉恶犯罪线索:
1、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、政权安全以及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;
2、采取暴力、威胁等手段把持基层政权、横行乡里或者利用家族、宗族势力欺压残害百姓、称霸一方的“村霸”“乡霸”;
3、破坏农村治安秩序,通过“霸选”“骗选”“贿选”等方式干扰破坏农村基层换届选举、垄断农村经济资源、侵吞农村集体财产的黑恶势力;
4、在征地、租地、拆迁、工程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;
5、在城中村、城乡结合部、流动人口聚集地拉帮结派、寻衅滋事,打架斗殴、强拿硬要、称王称霸,破坏一方治安秩序的黑恶势力;
6、盘踞在商贸集市、农副产品批发、小商品零